“我花149萬從張某手上買了一套拉薩市某小區(qū)的房子,并簽署了購房合同。但是,這份合同被房地產公司證明是假的,現在賣家也消失了,我懷疑自己被騙了?!?月24日,拉薩市民尼先生前往拉薩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報警?! ≡谀嵯壬鷪缶蟛痪?,經偵支隊又陸陸續(xù)續(xù)接到多名被害人報警,都是因為線上購買了拉薩市某小區(qū)的房子后,發(fā)現自己被騙,且嫌疑人均為張某。鑒于案情重大,經偵支隊立即將此情況逐級上報。掌握情況后,拉薩市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第一時間組織經偵支隊全面展開調查取證工作。通過初步研判分析,此案受害人員較多,涉案資金巨大,且嫌疑人通過多個支付平臺轉移資金,取證較為困難。為全力偵破此案,經偵民警連續(xù)奮戰(zhàn)兩個星期,發(fā)現這是一個有組織、有預謀的詐騙團伙。經進一步調查,民警迅速鎖定了兩名嫌疑人。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張某在拉薩,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已逃離至外省。針對此情況,民警迅速對二人展開凌厲攻勢,于4月9日在次角林一帶成功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抓獲。4月18日,在廣州警方的大力協(xié)助下,成功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抓捕歸案。據了解:犯罪嫌疑人張某、張某某兩人沒有工作收入,在外欠下大量債務,資不抵債的二人,在2021年至2023年期間,共同進行合同詐騙。期間,張某通過某賣房平臺發(fā)布虛假賣房消息,并向受害人謊稱其認識某房地產公司員工,手里有價格比市場價更低的房源。張某某則假扮某房地產公司領導與受害人見面,獲取受害人信任,通過虛構事實、偽造房屋購買合同及其他房屋材料等方式,誘騙尼先生等20名受害人簽訂虛假購房協(xié)議,先后騙取被害人1200余萬元。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guī)定,拉薩警方已依法對張某、張某某二人進行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方提醒:如今買房、賣房交易越來越多,廣大市民朋友在涉及此類問題時應多多注意。首先,在簽訂房屋轉讓、轉賣、轉租等合同時,對手續(xù)的規(guī)范和步驟一定要事先了解??上蛴嘘P專業(yè)部門咨詢,或找專業(yè)的房屋中介公司幫忙。其次,簽訂類似合同時一定要了解合同方真實、確切的信息,必須有書面證明。切勿隨意與任何人私自簽訂房屋轉讓、轉賣、轉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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