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喀則市一鄉(xiāng)長因挪用退耕還林項目技術培訓資金、農機培訓資金為干部發(fā)放福利等,近期被嚴肅處理,成為基層干部挪用惠民資金的又一典型案例。
隨著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任務迫近,越來越多專項惠民資金投向基層,成為提高基層群眾生產生活水平的重要助推器。然而,極少數干部卻打起了壞主意,貪挪截留惠民資金。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期通報稱,2013年以來,全國已查出1.6萬人貪污惠農資金。從通報案例看,涉農職務犯罪呈現(xiàn)職務低、發(fā)案率高的顯著特征。
在鄉(xiāng)鎮(zhèn)等基層單位,干部雖然級別不高,但手中權力不小,在低保審核、各類資金發(fā)放等方面,又難以受到有效監(jiān)督,村務公開往往淪為形式。有的地方甚至出現(xiàn)涉農扶貧等職能部門與村干部相互勾結、“利益均沾”、“抱團”腐敗的現(xiàn)象。
惠民資金關系黨心民心,關系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步伐,也關系國家長治久安?;菝褓Y金量大面廣,一旦被貪污挪用截留,將直接影響群眾生活水平的改善提高,甚至使困難群體在奔小康的路上掉隊。對于這種把群眾的“發(fā)展錢”“保命錢”當成自己“提款機”的行為,須下重手打擊,決不留情。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加大了對群眾身邊腐敗的查處力度,一批蠶食惠民資金的“蛀蟲”被依法處理。最高人民檢察院上半年決定,要從今年7月起,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為期兩年的集中懲治和預防惠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工作,可謂切中肯綮。
在加大相關案件查處力度的同時,創(chuàng)新完善惠民資金的管理發(fā)放監(jiān)督機制同樣重要。通過為群眾發(fā)放“惠民資金明白卡”、“張榜公示”、“銀行直接撥付農戶賬戶”等途徑,讓群眾知情監(jiān)督,鏟除惠民款被貪挪截留的空間,消除惠民資金落實“最后一公里”的腐敗,確?;菝褓Y金給人民群眾帶來十足的實惠。
(新華社拉薩7月27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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