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jié)長假,筆者在“造訪”拉薩郊區(qū)常去的幾家農家書屋時發(fā)現,雖然前往“充電”的群眾多了不少,但可讀或可選的圖書卻依然不盡人意,數位農牧民因未找到自己需要的書,剛來一會就走了。
眾所周知,農家書屋工程是一項惠及廣大農牧民群眾的民心工程。近幾年,在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不懈努力下,農家書屋已遍及全區(qū)5400多個村落,覆蓋率100%,已然成為基層廣大群眾獲取知識的重要平臺和窗口。如果因書屋“內容”缺失、管理失當等致使書屋成擺設,豈不有違興辦農家書屋的初衷和目的。對此,相關部門應高度重視,認真對待。
從農牧民的視角看,“留不住”或“不登門”,關鍵是書屋里沒有他們需要或感興趣的東西。因此,要讓遍及鄉(xiāng)村的農家書屋真正“興旺”起來,發(fā)揮應有功能,從圖書內容上詮釋好“農家”二字就尤為重要了。
既然是書屋,就不應該只是一座房子或一間屋子,而應當是有相當內容的,這種內容就是書籍。西藏是以藏民族為主的多民族地區(qū),農家書屋就是要把農牧民群眾需要的書籍、喜歡的書籍擺上書架并定期更新。同時,考慮到人文地緣等因素,藏漢雙語圖書應占相當比重。
我們知道,依靠科技致富是農牧民所渴望的,農牧業(yè)科技書籍是會受到歡迎的。但這些書籍要符合多數人知識層次、閱讀水平及學習習慣。專業(yè)性太強,理論性太深,農民群眾看不懂,顯然不適合。因此,在選購圖書取舍上,要切合當地實際,要有針對性。同時,有關涉農部門要定期安排農技人員到農家書屋提供學習服務,讓農民群眾真正對這種書有興趣、愿意讀、讀得懂、用得上。
隨著廣大基層群眾法治意識的提升,農家書屋要重視對法律類書籍的購進,以此形成學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圍,更好地促進法治鄉(xiāng)村建設。
孩子是祖國的花朵,民族的未來。在農牧區(qū)基層,文化資源有限,書屋應成為助推孩童健康成長的“樂園”。為了不使農牧區(qū)孩子課余時間無處可去,無事可做,要準備一批圖文并茂的兒童書籍、青少年讀物,讓農家書屋成為農家子弟學習的“第二課堂”。當然,隨著廣大群眾精神文化需求的不斷提升,生活類、健康類、理財類等方面的書籍不可缺少,也應盡力盡早進入書屋。
毋庸置疑,無論是“扶貧先扶智,治貧先治愚”的脫貧工作,還是持續(xù)推進的“書香農村”文化建設,都離不開知識的強大力量。而因勢應時而生的“農家書屋”為基層群眾搭建了平臺,提供了契機。由此可見,相關各方上下合力、與時俱進地辦好帶有鄉(xiāng)土味、有內容的“農家書屋”不僅是發(fā)展的需要,更是時代的呼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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