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藏干部的選派條件是:政治上靠得住,思想政治素質(zhì)過得硬;身體健康,適應高原環(huán)境,能堅持長期在藏工作;具有勝任本職工作的組織領導能力和業(yè)務水平。援藏干部既可以是現(xiàn)職級干部,也可以是符合提任條件的下一職級干部,特別是要注意選派各級后備干部和優(yōu)秀年輕干部。一般應具有大學以上學歷。地委副書記、縣委書記人選,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副縣級職務人選,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縣級各局局長人選,年齡一般在35周歲左右。
(責編 普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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